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的更正/变更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YC2021185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1:
原磋商文件第22页五、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40 |
40 |
20 |
更正为:
技术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70 |
30 |
更正内容2:
原磋商文件第22-23页五、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更正为:
12.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
13.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
更正内容3:
原磋商文件第28页附表三:技术评审表和原磋商文件第29页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更正为:
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
技术商务评审表
由评审小组对通过审查的投标报价文件的以下技术和商务指标的响应性进行比较与评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保洁服务方案 |
1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人工清扫保洁工作方案、垃圾运输服务方案、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交接过渡期(含合同起止时间)保障方案等。 ①方案构思严谨细致,针对性强,方案节点齐全、明确,方案描述具体、合理、可行的得15分; ②方案构思较细致,针对性较强,方案节点齐全,方案描述较为合理、可行的得10分; ③方案构思一般,方案节点基本齐全,方案描述基本合理、可行的得5分; ④方案有偏差或缺漏,方案描述不齐全不合理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 |
2 |
人员培训方案 |
5 |
1.优:有详细的实施培训方案,包括入职、在职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的得5分; 2.良:实施培训方案较为详细合理的得3分; 3.一般:实施培训方案一般的得1分; 4.不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 |
3 |
服务标准、规章制度、管理运作流程建立健全 |
6 |
1.各项服务标准明确,管理运作流程清晰,针对本项目设定有详细、全面、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的得6分; 2.各项服务标准基本明确,管理运作流程一般,针对本项目设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一般的得3分; 3.各项服务标准不明确,管理运作流程模糊,针对本项目设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明确的得1分。 |
4 |
应急预案 |
10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1.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准备充分,详尽可行,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指挥能力强,可提供有效的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得10分; 2.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准备较充分,较详尽可行,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指挥能力较强,可提供有效的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得6分; 3.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准备一般,应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组织指挥能力,可提供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得2分; 4.未提供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准备不充分,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指挥能力低的不得分。 |
5 |
质量管理方案 |
7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清扫保洁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设置、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考核办法等。 ①质量管理方案制度齐全、科学合理,能有效保障本项目规范有效运行,完全满足采购人质量监督考核要求的得7分; ②质量管理方案较齐全、较为合理,能保障本项目规范运行,有效满足采购人质量监督考核要求的得5分; ③质量管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能保障本项目有效运行,基本满足采购人质量监督考核要求的得3分; ④质量管理方案不齐全、不合理,不能保障本项目运行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 |
6 |
客户评价
|
10 |
供应商获得客户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有效业绩(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同一项目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本项最高得10分。 |
7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
6 |
1.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除上述提供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该人员2021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如因企业新设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提供成立以来加盖社保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及劳动合同)。 |
8 |
项目业绩 |
8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9 |
管理体系认证 |
3 |
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合计:70分 |
注:1.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如证明供应商提供资料虚假,采购人有权依法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采购人将向相关部门举报造假行为,并保留追溯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权利。
更正内容4:
原磋商文件第5页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十、磋商时间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1-8422033
(二)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7号
联系人:罗燕青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邮编:512023 传真:0751-8881997
(三)采购人: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东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1-8422033
邮编:512122
发布人: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