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国道323线梅岭高速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发表时间:2020/03/13 17:05:14  浏览次数:3472  
南雄市国道323线梅岭高速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3-13 17:01:06 
采购项目编号: 440282-202001-312002-0003 采购品目:交通管理设备 预算金额: 1,236,522.00 元 
代理机构: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罗燕青 项目经办人:曾喆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20年03月11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南雄市国道323线梅岭高速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440282-202001-312002-0003)(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补充更正/变更内容及事项

1.招标文件第32页: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50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所报产品技术参数和招标文件中的产品技术参数逐项对比,带▲符号的条款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它的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分合计50分

 

2.原招标文件第33页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财务状况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62017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进行综合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团队技术力量

8

1.具有国家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的网络工程师,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4分;

2.具有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每提供1人得2最高得4分

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

售后服务保障

5

为保证整个项目的售后服务得到保障。

1.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5分(需提供不少于5人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授权委托在项目所在地售后服务机构的得3分(需提供被委托机构不少于5人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外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需提供不少于5人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

项目业绩

4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完成过本次招标内容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商务评分合计20分

 

现更正为:

1.招标文件第32页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45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所报产品技术参数和招标文件中的产品技术参数逐项对比,带▲符号的条款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它的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

系统兼容性和复用性

5

为了保证数据平台稳定性,本次建设的交通信号控制机、抓拍主机、终端管理设备、流量检测单元需无缝接入已建设的南雄市智慧新交管平台,能够实现新建设备与原有平台对接,投标人提供接入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提供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分合计50分

 

2.招标文件第33页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制造商综合实力

9

1)要求所投产品标准化水平高,所投视频监控产品制造商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及以上等级的得3分,AAA等级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总公司投标专用章或公章)

2)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奖项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红头文件复印件和奖牌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总公司投标专用章或公章)

3)要求所投产品标准化水平高,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工信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原厂商总公司投标专用章)

2

售后服务保障

5

为保证整个项目的售后服务得到保障。

1.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不少于5人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授权委托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需提供被委托机构不少于5人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外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需提供不少于5人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3

项目业绩

6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完成过本次招标内容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商务评分合计20分

 

投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投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0401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1-3936895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联系人:罗燕青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传真:0751-8881997 邮编:512023
(三)采购人:南雄市公安局 地址:雄中路338号
联系人:陈海明 联系电话:0751-3936895
传真:0751-3936895 邮编:5124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